9月7日,郑州市民姚先生拨打东方今报新闻热线反映说,他家做过两次防水的卫生间,最近还是发生了严重的漏水情况。为此,他和北京龙发装饰集团郑州分公司协商,要求重做防水,并赔偿损失,但却被对方以防水款项没有直接交到公司财务部为由拒绝了。为此,姚先生提出了三点质疑。
质疑一 到底谁先违约?
姚先生称,2007年,房子装修前,考虑到卫生间已做过防水,所以他开始并没让龙发公司再做防水。但后来,他还是决定再做一遍。随后,姚先生将钱直接交给了龙发公司的项目经理。
姚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交给项目经理的防水费凭据找不到了,这种情况下,龙发公司拒绝承认给他家的卫生间做过防水。
姚先生表示,按照合同,客户的所有款项应直接交到龙发公司财务部。虽没直接证据能证明项目经理接收防水款项,但他却有对方接收其他装修增项费用的凭证,“他(项目经理)并没有提醒我钱要交到财务部,而是直接接钱。这到底是谁先违背合同?”
为此,记者联系到了龙发公司客服经理郭宇鹏,她在电话中表示,公司并未查到姚先生做防水项目的记录,而项目经理也发誓自己并未收取过姚先生的防水费用。郭宇鹏认为,就算姚先生确实把防水款项交给了项目经理,但根据他所签署的合同上的规定,这种行为带来的质量问题龙发公司并不负责。
质疑二 项目经理是否接私活?
姚先生担心,自己把钱直接交给了项目经理,如果对方并没有把钱交到龙发公司,而是用这些钱“接私活”,做以次充好工程?
对此,郭宇鹏的回应,项目经理是名资深经理,即便是做私活也会保证装修质量,不应该漏水的。
郭宇鹏以此判断,姚先生只做过聚酯胺的物业防水,这种防水寿命只有三四年,很符合姚先生家的漏水周期。
质疑三 是否做过避水试验?
姚先生提出,就算他家的防水项目不是龙发公司完成的。那么,在铺地砖墙砖之前,龙发公司为何没做相应的避水试验?
为证明这点,姚先生带记者来到了楼下的邻居家,邻居证实装修之前并没有人到自己家里查看楼上漏水情况。
而对此说法,郭宇鹏很肯定地回答,当时做过避水试验,并且不止做过一次。如果像记者所说,客户楼下的住户反映说没有做过避水试验,那么“怎么能保证他不是在作伪证呢?”。郭宇鹏还表示,如果客户没做避水试验就施工,“那他也太不对自己的房子负责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