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火烧出来的外墙保温材料新标准
【上海装饰网】上海“11·15”胶州路大火,是很多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相关企业“苦日子”的开始。
“11·15”大火,正是由于电焊工作业时引燃了外墙的聚氨酯保温材料碎屑,引发大面积立体火灾。 火灾发生后到达现场的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朱力平,指责聚氨酯是此次特别重大火灾的 “罪魁祸首”,并称“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规定,建筑工地脚手架必须用难燃和不燃材料搭建,杜绝聚氨酯泡沫用于外墙保温和室内装修,必须用难燃的物质代替”。
这并不是唯一一起保温材料引发的火灾:2008年7月27日、11月1日济南奥体中心体育馆连续两次发生火灾;2008年10月9日,在建的哈尔滨“经纬360度”双子星大厦发生火灾;2011年2月3日,被称为沈阳第一高楼的皇朝万鑫大厦发生火灾......均由外墙保温材料引发。
为此,公安部于2011年3月14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65号文),规定自3月15日起,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管一切从严,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
实际上,早在2009年央视大火后,公安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联合下发了46号文: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
每次大火之后,对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的要求就大幅度提高。业界的担忧是,如果真提高到A级,整个有机保温材料行业只能彻底覆灭。
按照现行的《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A级指不燃材料,B1级是难燃,B2级是可燃,B3是易燃。目前我国市面流行的建筑外保温材料主要为EPS(模塑聚苯板)、XPS(挤塑聚苯板)和PU(聚氨酯),其中EPS和XPS的市场占有率为90%,PU为10%。本质上均是“不可能达到A级的”有机泡沫塑料。
上海普华咨询有关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EPS通过添加阻燃剂可以达到B2级;XPS能达到B1级,但对生产工艺要求较高,目前只有国外品牌能做到;普通PU添加阻燃剂可以达到B1级要求,但成本较其他二者高,所以很多建筑商不采用PU作为外墙保温材料,或者在施工中不加入阻燃剂,致使材料易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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