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房时还是高档家具 收房后高档变旧货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1-8-31 来源: 钱江晚报 评论 0 条

    8月30日 镇海法院
    去年5月,于先生夫妻俩看中了镇海城区一套120平方米的二手房。房主李女士开价95万元。对这个位置的二手房来说,开价有点高。
    房内有三台大金空调,一台松下滚筒洗衣机,还有一张名牌的儿童高低床。李女士看于先生夫妻对装修和家具有点心动,爽快承诺,买房就把这些一并送了。
    签合同时,怕李女士反悔,于先生多留了个心眼,把“精装修、空调三只、洗衣机一只、儿童床一张”,都写进了购房合同。
    合同一签好,于先生夫妻很快付清全部房款,办理过户手续。
    房子交付拿到钥匙后,两人兴冲冲再来看房,一进屋,傻了。
    三台大金空调变成了杂牌空调,看上去已经用了近10年;滚筒洗衣机变成了老旧的波轮洗衣机;名牌儿童高低床更是缩水成了一张普通的小木床。
    夫妻俩跟李女士交涉,对方矢口否认。“本来就是这些老家电啊。”
    没办法,只好法院见了。
    虽然当初购房合同里,写了“精装修、空调三只、洗衣机一只、儿童床一张”,但品牌、型号都没写。现在照样是“空调三只、洗衣机一只、儿童床一张”。
    法院驳回了于先生夫妻俩的诉讼请求。
    “损失了至少一万!”于先生那个怒啊。
    法官提醒:购买二手房,关于家具、家电等归属的条款,除了要写清物品名称和数量外,还要写明物品的品牌、型号、新旧程度等,必要时可拍照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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