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撤离法院判还业主装修押金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1-8-30 来源: 曲靖日报 评论 0 条
近日,麒麟区法院对某物业管理公司拒不返还业主缴纳的装修押金而引发的物业合同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某物业公司依法返还131名原告装修押金。 经麒麟区法院审理查明:131名原告均为麒麟区某小区业主,被告某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原告在购买房屋后,与被告某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委托合同。为装修所购房屋,原告按照规定向被告缴纳了装修押金。后被告从该小区撤离,终止了与原告的物业服务合同,但未按约定退还原告所缴纳的装修押金,为此,131名业主一同诉至麒麟区法院,要求被告某物业公司返还原告所缴纳的装修押金。 据法官介绍,近年来,随着物业管理业的飞速发展,物业纠纷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法院所受理的物业合同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加。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批案件关系到业主的切身利益,且涉及人员较广,在被告经多次传唤均不到庭的情况下,多次到小区进行调查,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尽快开庭作出判决,最大限度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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