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解引担忧 房产加名考虑约定比例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1-8-26 来源: 北京装修公司 评论 0 条

    婚姻法新解引担忧 房产加名考虑约定比例
  【北京装修网】十天前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离婚分房纠纷处理有了明确界定: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归谁。据了解,近两周来,夫妻共同署名登记房产的情况明显增多。对于这种联合署名的房产,在离婚时会如何分割呢?
  孙女士和朴先生一起来到房管部门咨询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房产证原本只写了我丈夫的名字,但是婚姻法新解释出台后,我们双方父母商量后决定,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孙女士说。
  对此,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刘静律师认为,夫妻双方联合署名其实也分成两种情况:一种是约定了份额,这种约定并不会在房产证上体现,但是在房管局登记的时候,会明确按百分比共有,离婚时也照此比例划分;另一种是没有份额约定的默认共有,这种房子其所有权确认为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也会考虑到首付、还贷中双方实际付出的比例有所偏向。
  知名婚姻家庭律师杨晓林表示,为了避免联合署名后的财产分割纠纷,夫妻双方最好在共同登记时,便有婚前或婚后协议,写清楚房产的所有比例。
  另一方面,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蒋月表示是新司法解释可能成为一部分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婚配的“障碍”.目前,买得起房的还是城市居民居多,而对于农村到城市里打工的群体来说,大多数人是不太有能力买房的。在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融合的过程中,农村背景的一方很多是出不起首付,但在婚后一同偿还贷款的,因此,新司法解释可能会诱发一些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相结合的婚姻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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