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还未装修就先被盗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1-8-5 来源: 潍坊装修网 评论 0 条

核心提示:按理说,应该是有人居住了,或者房子已经装修了小偷才会去偷东西,潍坊装饰公司发现,在金都花园的一户房子,还未装修就被偷了,这事有点蹊跷。
    按理说,应该是有人居住了,或者房子已经装修了小偷才会去偷东西,潍坊装饰公司发现,在金都花园的一户房子,还未装修就被偷了,这事有点蹊跷。
    张店的伊先生在高新区金都花园买了一套房子,还没装修,7月27日,突然接到物业电话,说防盗门被撬了,伊先生回去一看,门框已经被撬得严重变形,门把手和一些门锁的小零件散落一地。
    今天,潍坊装饰网记者跟随伊先生来到了金都花园,潍坊装饰网记者看到,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一个星期了,但被损坏的防盗门一直没有换。
    “我觉得应该由物业来赔偿,负担防盗门的费用。”对伊先生的这个要求,物业并不认同。伊先生告诉潍坊装饰网记者,这套房子是2008年买的,今年3月份刚办好各种证件,还没来得及装修就发生了被撬事件。“我们交着一个月50多块钱的物业费,发生这种事情,我认为跟物业管理不严有关,所以我们要求他们负担防盗门的费用,但是物业不答应。”
    随后,潍坊装饰网记者联系到了金都花园小区物业,曹经理解释,小区居民家被盗,物业不承担责任。“已经报案了,案件还没了结,我们物业的职责就是协助警方调查,而不是赔偿。”
    潍坊装饰网记者通过咨询律师得知,物业公司主要负责小区公共区域的管理,对于业主私有财产一般不具有法定管理义务,除非有特别约定或者收取较高的物业费,明确承诺了对业主私有财产的管理义务,否则不予赔偿。
更多行业资讯请关注潍坊装饰网,网址:http://news.weifang.51zsjc.com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良信息举报: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