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水管爆裂 郑州市民家里的木地板“泡汤”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1-7-27 来源: 大河网 评论 0 条

    “7月13日,我家里穿过主卫生间地板的公用上水管突然爆裂,导致卧室木地板严重受损,卫生间、卧室墙壁受潮出现裂纹。事发后前两天,开发商和物业很配合,自来水公司也派了人维修。但修好后,我因此遭受的损失却没人过问,开发商和物业均以房屋过了质保期为由拒绝赔偿,难道损失就该我自己掏腰包?”昨日,家住文博花园的冯先生向记者道出了自己的困惑。
    冯先生说:“13日上午11点左右,我忽然看到主卫生间地板上渗出一摊水,随后隔壁卧室木地板上也不断有水冒出。小区物业没查出原因,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检查后发现是公用上水管爆裂,于是关闭总阀门,至当晚7点左右,上水管更换完毕,我家卧室木地板已因此被水泡了近8个小时,受损严重。我们把木地板拆开后,清理出了100多盆水。”
    昨日,记者在冯先生家中看到,主卫生间地板上的水迹依然清晰可见,墙壁因受潮出现裂纹,在卫生间隔壁卧室内,木地板全部拆开,大多地板被水泡裂开。
    昨日,开发商河南中房股份有限公司王经理告诉记者:“小区公用管道类设施,一般有两年质保期,冯先生家交房七八年了,已过质保期,开发商没责任承担赔偿,他应该找物业,申请动用维修资金。”
    而文博花园中房物业弓经理则说:“冯先生家公共管道已过维修期,按《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得动用维修资金,但资金只负责维修不赔偿。”
    房屋共用设施过了保修期,冯先生因此所受损失该由他自己掏腰包?
    昨日,郑州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李先生在受访时说:“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专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 冯先生家已过保修期,应动用维修资金。但因此所造成的损失该咋赔,《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没有明确规定。”
    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王登巍在受访时说:“如果是因为水管质量问题或是安装不当,那应按房屋买卖合同规定,由开发商负主要责任,即使房屋已过质保期。公用上水管属小区公共设施,物业有义务尽到管理职责,如果是因物业管理不到位,没有按规定履行日常维护义务,则应由物业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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