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擅自拆改房屋将会被判担责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1-7-8 来源: 建筑时报 评论 0 条
因索要工程款及违约金,某装修公司将业主黄某告上法庭。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装修公司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解除双方施工合同,黄某向装修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及违约金、装修管理费及押金十万余元;装修公司赔偿黄某房屋修复费用和租金损失六万余元的判决。
2008年5月,黄某与某装修公司签订了一份《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装修公司为黄某房屋进行装修。同时约定,双方需对装修公司提供施工图纸签字确认;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合同签订后,黄某支付装修款7万元。同年11月,黄某向装修公司发出《合同终止通知书》,称装修公司的施工不符合合同约定且严重延误工期,要求装修公司撤场并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装修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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