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装饰装修影响房屋安全最高可罚十万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1-6-27 来源: 济南时报 评论 0 条

核心提示:昨日,贵阳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贵阳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办法(草案)》进行审议。按照该办法草案,因装饰装修影响房屋安全最高可处以10万元处罚,对危房不采取措施治理的最高可处以20万元的处罚。
    ■核心提示
    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乱装修”、在阳台屋顶超负荷铺设装修材料或堆放物品……这些影响千家万户的房屋安全问题将很快有法可依。
    昨日,贵阳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贵阳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办法(草案)》进行审议。按照该办法草案,因装饰装修影响房屋安全最高可处以10万元处罚,对危房不采取措施治理的最高可处以20万元的处罚。
    ■新闻背景
    房屋使用中 安全问题多

    近年来,随着贵阳市城市建设速度加快,房屋建筑增多,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规模和数量不断扩大,房屋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
    据调查,一方面,已达到或超过结构设施使用年限的房屋数量陆续增多,特别是贵阳市一些中小学、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大多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甚至五、六十年代的建筑,没有抗震设防,建造标准很低,根本无法满足现行房屋安全使用设计规范要求。另一方面,房屋装修中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的现象越来越多,严重影响了房屋的整体性、安全性、抗震性和耐久性。部分人只注重改选房屋的使用环境和只顾使用房屋创造经济效益,忽视了房屋的安全状况,把自己置于危险环境中而不自知。此外,虽然近年贵阳市制定了一些房屋安全使用政策,但不系统,因缺乏强制力保障,一些政策措施难以落到实处。
    “由于贵阳市在房屋安全使用管理上缺乏系统性规定,监管滞后,对房屋安全使用中出现的部分问题缺乏处理依据,因此,制定本办法十分迫切和必要。”贵阳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委员李群麟说,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已将《贵阳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列入了2011年工作要点和立法计划。
    ■草案解读
    多项办法措施 监督房屋安全
    该《办法(草案)》规定,“房屋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应当按照房屋的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保障房屋的整体性和结构安全,不得影响毗连房屋的使用安全。” 与此同时,“房屋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保证房屋的安全使用,不得影响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和修缮。”
    同时明确,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房屋产权单位,应当定期对所属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公用部分组织进行安全使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建立房屋安全使用档案,并将每次检查情况报房屋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另外还规定,针对不同情况违反相关规定、且逾期不改的个人或单位,将处以1000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款。其中,将危房出租、出借或者用作拆迁过渡房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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