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租房出新规:合同三年一签 不得二次装修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1-6-21 来源: 南方网 评论 0 条

核心提示:《佛山市公共租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正式颁布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享受公共租赁房的家庭,不能对住房进行二次装修,也不能擅自改变原有的使用功能和内部结构。
    日前,记者从市房管部门获悉,《佛山市公共租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正式颁布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享受公共租赁房的家庭,不能对住房进行二次装修,也不能擅自改变原有的使用功能和内部结构。
    《办法》规定,不同类型的公租房对不同群体实施级差化租金,但标准不得高于周边市场租金水平。各区的公租房,将由各区物价局会同财政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务局统筹考虑保障对象的承受能力、市场租金水平以及公共租赁住房区位条件和建设管理成本等综合因素确定,报区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租金标准原则上每年公布一次,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同时,双方将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将采用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制订的租赁合同文本,原则上一个租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承租人经审核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
    另外,公共租赁房将实行强化退出管理。合同期满后,如果承租人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应及时向出租人报告并且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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