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租房租期2至5年 不得擅自二次装修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1-4-13 来源: 河北日报 评论 0 条
核心提示:石家庄市日前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租期等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
| 从石家庄市政府获悉,该市日前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租期等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 租赁期限2至5年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实行分类轮候制度,租赁期限一般为2至5年。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配租,由当地住房保障部门依据确定的配租方案,通过抽签或者摇号等方式,确定入围申请人及其选房顺序。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配租,由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对批准的申请单位按申请顺序安排房源。 不得擅自对住房进行二次装修 《办法》明确规定,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不得擅自对住房进行二次装修,不得改变原有使用功能和内部结构。 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为承租人提供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费用按照小区物业统一收费标准执行。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采暖费、有线电视费、物业服务费等使用费用均由租户自己负担。 公租房保障三类人群 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无力通过市场来解决住房问题的群体。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年度复核制度。承租家庭每年要参加复核,复核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可继续承租;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要退出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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