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1年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今启动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1-4-11 来源: 云南网 评论 0 条

核心提示:4月10号上午,云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启动仪式在南屏步行街中心广场举行。
    4月10号上午,云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启动仪式在南屏步行街中心广场举行。
    云南省商务厅副厅长王开良、省财政厅副厅长胡岑菩、省环保厅副厅长杨志强、云南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光旭以及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海尔、美的等15家我省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回收中标入围等企业代表在现场搭台,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咨询预约等以旧换新服务。
    推行家电以旧换新是国家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一项重要举措。落实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对拉动我省城乡居民消费增长,带动社会就业,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省自2011年3月26日至2011年12月31日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根据《云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规定,凡是具有我省户口的居民或在我省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可享受家电补贴。补贴标准为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电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需要注意的是,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购买人必须一致;以享受 “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个人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台;单位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0台;购买新家电不受交售旧家电品种对应限制。
    《云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中透露,我省希望通过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逐步建立完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等体系。至2011年12月,实现全省新销售家电200万台,直接拉动消费50亿元以上的目标。
    为了保证政策的落实,《云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规定,销售企业中标后应当与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签署《中标企业协议书》,并向省商务厅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规范备案,承诺对所属销售网点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保证按市场正常价格销售新家电,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做到公开透明;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监管,制定对销售网点统一的工作要求;禁止乱涨价、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严把进货关,杜绝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市场流通。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家电以旧换新凭证进行转让、出售,套取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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