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装修摔伤住院包工头逃跑 民工向业主要钱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1-4-9 来源: 水母网 评论 0 条

    “我家刷墙,包工头找了几个工人来干活,其中一人受伤了,还挺严重。现在工头跑了,受伤的人就向我要钱,这与我有关系吗?”昨天,烟台市民王先生打来求助电话。
    工人摔伤住院包工头不见了
    据王先生说,上个月底,他想把家重新粉刷一下,就在街头找了一个刷墙的人,此人负责包工包料。他来干活的时候,又带来了另外两个人。王先生与工头讲好,他只管把工钱付给他,至于“工头”怎样付钱给其他两人,是他们之间的事情。双方口头约定好后,就开始干起活来。
    活干得比较顺利,王先生也根据进程支付了工钱。出人意料的是,期间有一名工人出事了。这名工人当时站在板凳上刷墙,由于没站稳,从凳子上摔下来,把腰摔断了。事故发生后,那个“工头”只在伤者入院时给交了入院费,之后,就再也不见影了。现在,伤者没钱治疗,开始向王先生要钱。
    “他不是我雇来的,我也不负责给他工钱,他向我要钱有道理吗?如果他去法院告我的话,我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吗?”王先生急切地问。
    律师:装修户可以不付这笔钱
    针对这个问题,山东金律通律师事务所李建丽律师认为,本案中王先生与“工头”之间形成了装修合同关系,“工头”与工人之间形成雇佣关系。王先生与工人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
    相关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房主)、分包人(包工头)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此,王先生是否要对工人摔伤承担责任,要看“工头”在承包家庭装修的过程中是否需要资质。2009年实施的《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有规定,对于家庭装修,除了水、电等管线施工,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人员进行装修外,对于其他家庭装修,可以委托个人进行装修,并不一定要委托有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装修。上述事例中,王先生委托“工头”进行的是粉刷墙壁,不属于必须委托有资质人员进行施工,因此,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不应对工人摔伤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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