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墙不慎“让子弹飞”“最霉装修工”获赔万元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1-3-22 来源: 中国新闻网 评论 0 条

    一面普通的清水房墙壁竟暗藏子弹?今年刚满50岁的装修工人蒋某在用电砖打线槽过程中,一声惨叫翻倒在地,颈部当即血流不止。在场工友个个满脸诧异,蒋某被立即送往附近医院。记者21日从重庆永川区法院获悉,这位可谓“最倒霉”的装修工成功获得赔偿一万元。
    蒋某受秦某雇佣,装修位于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的一处清水房屋。因蒋某及工友尽职尽责且操作熟练,整个装修工程有条不紊。当日,蒋某按照施工图的标示为客厅一面墙壁打着线槽,在电钻切割墙体过程中,“砰”的一声闷响,一不明物体破墙而出,射入蒋某颈部。重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在抢救蒋某时发现,墙中射入蒋某颈部的竟是一枚子弹!据医生推测,蒋某用电砖打着线槽时,电砖头的巨大力量正巧触发了夹杂在水泥墙体内的一颗旧子弹,致其大力破墙而出。躺在病床上的蒋某心有余悸的说,“我一直认为那是墙内飞溅的小石子。”
    装修工蒋某的离奇受伤经历让房东秦某、小区物业公司都十分诧异,双方就蒋某医疗费承担问题各据一词,相互推诿,争执不下。蒋某出院后,因未能与秦某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一纸诉状将秦某和小区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物业公司对自己被告上法庭表示冤枉。物业公司称,其只负责对整个小区物业的管理与维护,而蒋某受伤系建筑施工期间存在隐患所致,建筑内部结构不属于物业公司管理范围,申请将该小区开发公司列为共同被告。随后,收到法院通知的该开发公司也以事故楼层已分包给陈某具体施工为由,再次申请追加陈某为该案共同被告。分包商陈某又声称枪弹是藏于水泥之中,水泥销售商亦难逃干系。最终,此案由房东秦某、小区物业公司两被告变为了施工分包人陈某、小区开发公司在内的四被告。
    面对受伤装修工蒋某急需获得赔偿而不断增加的被告却使结案期限一再推延的事实,永川区人民法院结合该案各方均难以举证证明枪弹来由的特点,决定以调解为主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经过多次走访当事各方,办案法官结合诉讼成本、企业责任、经营风险等问题,最终促使各方握手言和。当场由雇主秦某、施工分包人陈某、小区物业发展公司和开发公司分别赔偿伤者蒋某2500元,共计10000元。当庭收到赔偿款的装修工蒋某握着法官的手感言称,“没想到伤得如此离奇,解决得确如此圆满”。
    该院法官称,根据证据推定法律事实以此作为断案依据,但终难完全避免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之间存在的差异。该案中,肇事子弹的来历依据现有证据很难予以确定,若简单机械的运用法条予以裁判,必然造成案易结事难了的情况发生。为此,该院在审判实践中适时引入调解机制能够有效弥补现实需求与法律规定之间的差距,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良信息举报: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