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修6年”、“保修10年”、“终身保修”、“终身免费保修”等等,消费者在选购家电时,常常听到这些被销售员多次强调的字眼。起初,这样的承诺看着真的很美,可是一旦产品出现问题,修理起来真的能免费吗?此时,往往却是消费者被告知“过了包修期了”。
保修和包修,一字之差,对消费者来说,可是天壤之别。一个是收费,一个是不收费。有些企业为了吸引消费者,推出延长“包修”、“保修”业务,而消费者备感实惠的同时,却难免会掉进一些企业精心编织的“文字陷阱”。
【投诉】 免费保修不免费
春节过后,从网络媒体开始,全国各大媒体都着手开设了跟解决消费投诉类有关的新闻热线,按惯例,从2月中旬到3月末往往是消费投诉和消费陷阱被曝光的高峰期。今年,消费者宋凯先生提出的投诉比较具有普遍性。
2月25日,家住沈阳市铁西区的宋凯给本报记者打来投诉电话,“免费保修并不免费!”一提起厂家“免费保修”的承诺,宋先生就气不打一处来,“什么免费,纯属忽悠人。”他告诉记者,一年半以前,他购买了一台品牌洗衣机,当时该品牌的宣传海报上明确写着“6年免费保修”。“我就一直认为那意思是洗衣机6年之内坏了,都不用花钱维修,挺划算,所以就买了。”宋先生表示,他万万没有想到,“免费保修”并没有他想得那么美。用了一年半之后,洗衣机出现了故障,维修人员上门查看后给他的答复是可以修,但需要交300元材料费,“免费保修,免的是维修费,换零件要收成本费。”维修员直截了当地说。
【揭露】 免费包修有陷阱
免费保修有猫腻,免费包修又如何呢?“免费包修,可以说也有陷阱。”一位不愿具名的从事个体家电维修的业内人士跟记者透露,免费包修与免费保修之间,都是有玄机的,“只要分析下哪些主要部件被列入免费包修的范围,明眼人就一目了然了。”“全是些不容易坏的部件。”有着多年冰箱维修经验的张师傅跟记者指出,厂家免费包修的部件基本上都是控制系统部件,维修难度和成本都很低,而冰箱最重要、也最容易损坏的两个部件——冷凝器和蒸发器,都不在延期的免费包修里。在由中国家电维修协会主办的网站——“家电维修”技术论坛上,针对家电企业纷纷延长包修期的行为,维修师们也是讨论得热烈,“厂家不是傻子,容易坏掉的关键部件极少会在包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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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企业被亮黄牌
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调查家电企业执行国家“三包规定”等政策情况,调查显示,企业混淆或有意混淆“包修”和“保修”的行为最为严重。日前,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更是公布了两批被黄牌警示的企业名单,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增强维权意识,提高维权能力。
被黄牌警示的企业名单如下:
【曝光】6种行为违法违规
近日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向媒体曝光称,部分家电企业在执行国家家电产品的“包修”政策以及兑现服务承诺方面,存在着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归纳起来大概有以下6种违法违规行为:
1、企业在执行国家家电产品“包修”政策中,混淆或有意混淆“包修”和“保修”;2、没有明示平板电视机“包修”期限,“包修”的主要部件名称与“包修”规定不符;3、企业倒闭或停产不能履行“包修”责任;4、家电下乡中标企业没有明示“包修”政策;5、没有落实7×24小时电话服务;6、虚假、夸大服务承诺,不兑现服务承诺。
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表示,所谓“免费保修”,真正做到“免费”这样的承诺非常不靠谱,而且很难实现,这其实是商家混淆了“包修”和“保修”的概念,让消费者误认为免费,而消费者从厂家那里得到的回复却是所谓的“保修”其实是“保证维修”,费用还是消费者自理。
【解析】缺乏明确法律界定
家电企业为何可以混淆“包修”和“保修”的概念,消费者为何分不清“包修”和“保修”的含义?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的一位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国目前现有的法律法规中这两个词没有明确的定义。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中,就混用了“保修”和“包修”。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使得企业在经营时有空可钻,使得执法部门无法可依,使得消费者维权时缺乏依据。
另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