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楼上装修殃及楼下 漏水7年“长”钟乳石柱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1-12-22 来源: 海南特区报 评论 0 条

    徐女士住在海口义龙后路华龙公寓B栋3楼,令她十分烦恼的是,自从7年前楼上住户装修后,她家的一间卧室的天花板就一直漏水。徐女士找到楼上401住户,提出自己承担全部的费用,打掉地板砖维修,但楼上住户却不让她请来的工人进场施工。
    21日下午,记者来到华龙公寓B栋302房,徐女士家漏水的情况令记者十分吃惊,进门左边的侧卧漏水十分严重,已经完全不能住人,房顶上悬挂着一排钟乳石柱,房间正中央放着3个水盆接水。“以前是一个月滴满一盆,现在是一天就满3盆,在家里就光忙着倒水了。”隔壁301房住户家也漏水严重,为了不让水流在屋里,户主甚至请工人在漏水处焊接了一根铁管,通过这根铁管将漏下的水引流到窗户外去。
    徐女士介绍,该小区建于1990年,7年前楼上401房住户装修后,他们两家就开始出现漏水,因当时402房没装修,也无人居住,而楼上仅有这两户,他们认为水是从401房漏下的。
    徐女士称,她多次找到401房住户,提出自己出钱维修,并承诺施工后做好复原,但遭对方拒绝。“该户主提出让我交2万元押金,否则不让工人进入他家施工。”华龙公寓物业负责人彭主任介绍,他们已找过401房业主协调,但对方说维修会破坏他家的地板砖,不肯让楼下住户请来的工人进去施工。
    海口住建局物业科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除特殊原因造成漏水外,楼层漏水应该由楼上负责维修,“住户应该讲道理,不能自己不履行责任,还阻碍别人维修。”该负责人表示,房管部门可上门协调,但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建议住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海口律师王海民告诉记者,按照原因推定原则,交房后,房屋在保质期内漏水,由开发商负责维修,超出保质期,由楼上负责维修堵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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