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消协建议家电“三包”期从安装之日起计算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1-12-14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评论 0 条

    家电“三包”期究竟是从购买之日还是安装之日起计算?近年来,消费者和商家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不在少数。日前,江苏省消费者协会邀请苏宁、国美、五星等9家零售企业召开座谈会,建议对需安装的家电产品“三包”有效期从安装之日起计算。
    据江苏省消协副秘书长李小娟介绍,1995年实行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三包”规定,明确了“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当时,购买家电基本是买了就拿走,所以要求销售商在销售商品时“开箱检验,正确调试”。随着近年来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带动商业的行业细分,销售商已将销售过程中的部分业务流程交由物流、安装服务单位承担。通常的做法是,消费者购买家电等商品后,与商家约定时间,由物流企业送货上门,再由商家指派安装人员上门安装、调试、介绍使用方法。“由于商品销售流程的改变,如果仍以开发票之日起计算"三包"期,就缩短了消费者实际享有的商品"三包"时间,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李小娟表示,如果消费者与商家约定的送货及安装时间超过所购商品后7日或者15日,消费者就失去了在“三包”有效期内享受退换货服务的权利。同时根据《合同法》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消费者购买的家电还没送到家,尚不拥有所有权,就开始计算“三包”期,这显然不合理。
    对于目前家电“三包”规定滞后的现状,江苏省消协向与会的家电经销商提出,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建议明确家电产品的“三包”有效期自商品交付之日起计算,其中,对需要安装的家电产品的“三包”有效期从安装之日起计算。
    与会的9家零售企业代表对消协的建议表示认可,并愿意尽量从安装之日起计算家电“三包”期。但也有企业代表认为,实际中存在一些情况,不应一刀切,如有的消费者在商场促销期间购买家电,需要等新房装修之后使用,其送货安装时间拖了几个月。江苏省消协表示,将向国家相关部门反映这一情况,进一步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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