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门洞竟也算一半粉刷面积 装修格式合同猫腻多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1-12-10 来源: 南京晨报 评论 0 条

    近日,张先生购买了一套新房。因为常听朋友说街头的装修队不可靠,所以他精心挑选了一家大型、正规的装饰公司,没有装修经验的他以为大公司总比街头的装修“游击队”要让人放心,收费也应该规范。没想到,签完对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张先生的头疼事就来了,装修竟成了双方不断摩擦、争吵的过程。
    在装修公司做完工程后,张先生按照协议对粉刷项目进行了测量。他发现,几个房间的粉刷面积比合同上少了很多。张先生要求减少工程款,但公司施工队的工人们一丈量,竟比合同上标明的还要多,原来房间里的门窗、门洞都计算了一半的面积。这样一下就增加了近30平方米,一平方米15元,30平方米就是450元。
    当张先生质疑合同中“工程量按照工程中实际发生的为准”时,装修公司却拿出合同,说:“这是我们当初就提出来的,字是你自己签的。”张先生气愤不已,这个合同也太不合理了。公司方面却理直气壮:“我们行业内都是这么计算的。”除了这些,还有不可思议的,在合同条款中,居然有一项是“成品保护费”,张先生看了半天也没弄明白。
    另外,合同中规定“如果减项就视为违约并罚违约金”,更让张先生感到“霸王合同”的味道。张先生认为,装修过程中增减项目是十分平常的,既有业主自身想法的变化,也可能有装饰企业施工质量等方面不能令人满意的原因。规定减项就罚违约金5%,其造成的结果是,业主虽然减项了,但还需向企业贡献5%的利润。由于在装修过程中减掉了一些项目,张先生还被迫付了5%的违约金。这让张先生觉得装修装得太“憋屈”了,于是找到了消协。
    雨花台区消协人士表示,近些年来,房屋装修纠纷数量大幅上升,而且比较难以解决,已经成为消费投诉的热点问题。多数装修投诉的焦点集中在装修合同上。经了解,格式合同都由装修公司预先拟定,其具体条款几乎都是维护装修公司自身利益的。为此,雨花台区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尽量不要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可事先说明分期付款,经过业主检测施工合格再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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