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伤路人 挨赔10万元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1-11-15 来源: 河池日报 评论 0 条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兰某装修新房时,因委托没有相应资质的韦某来安装防盗网,施工过程中伤及路人黄某。近日,环江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兰某、韦某分别赔偿黄某2万元和8万元。 兰某购买了某小区的一套商品房,今年5月开始装修。其间,兰某委托韦某安装防盗网。双方口头约定,兰某预付2000元订金,韦某负责制作安装防盗网,完工经检验合格,兰某以每平方米85元的价格支付报酬。5月31日,韦某安装防盗网打膨胀钉时,不慎打掉一块混凝土,刚好砸中路人黄某的头部。黄某当场昏迷,随后被送到医院治疗。黄某治愈后提出索赔时,遭遇了责任双方“踢皮球”:韦某自称与兰某是雇佣关系,黄某的损失应当由雇主兰某赔偿。而兰某却称与韦某是承揽关系,黄某的损失应当由韦某负责。黄某无奈,只好向环江法院起诉,要求韦、兰二人共同赔偿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1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韦某与兰某形成事实上的承揽合同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承揽人韦某因施工不当导致混凝土砸伤黄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兰某未尽对韦某装修施工合法资质的审查义务,使得无资质的韦某取得对其房屋违规操作,对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过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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