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坠楼 业主被判担责5%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1-1-12 来源: 成都商报 评论 0 条

    去年5月30日,成都一小区的业主刘旭将自己的一套房屋交给谢波装修。谢波承接工程后,将阳台塑钢窗安装工作交由装修工文建娃完成。去年6月19日,文建娃前去安装塑钢窗时不慎从26楼坠落身亡。锦江法院日前判决,业主、包工头、工人分别承担5%、10%,85%的责任。
    锦江法院认为,文从事安装已两年,但文在业主方提醒后,仍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不系保险绳,穿着拖鞋进行高空作业,以致发生坠楼事故。文自身对于坠楼事故的发生存在重大过失。同时,法院认为,根据相关规定,装修人委托装修的企业应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刘旭违反上述规定,将其住宅装修工程交由不具有装修资质的谢波完成,存在选任的过失。此外,谢波又将住宅装修工程交由未取得经营许可也无高空作业资质的文建娃完成,存在选任的过失。最后,法院确定文建娃自行承担坠楼事故85%的责任,刘旭承担5%的赔偿责任,谢波承担10%的赔偿责任。综合赔偿金额,法院判刘旭应赔偿21725元,谢波应赔偿434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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