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房子买建材,你签合同了吗?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0-6-28 来源: 扬州时报 评论 0 条

核心提示:消费者购买装饰材料,大多以订单代替合同,引发的“扯皮”现象不断,江都的陈女士就尝到了这样的苦头:购买一万多元的墙纸,频频遭遇合同约定不清带来的麻烦。
    消费者购买装饰材料,大多以订单代替合同,引发的“扯皮”现象不断,江都的陈女士就尝到了这样的苦头:购买一万多元的墙纸,频频遭遇合同约定不清带来的麻烦。
    春节过后,家住江都新区的陈女士准备装修房子。经多次选择和反复比较,她与一建材店签订了一个墙纸的订货单,总货款1万多元,预付2590元。订货单上简单写明墙纸的品名、规格、尺寸、数量、总 价及预付款额等。
    装修正式开始后,陈女士发现由于设计的改变,所需墙纸用量少了,她赶紧通知商家,要求变更。但商家认为,既然订了,就不好改。后经再三协商,商家勉强同意改变订货数量。可等到贴墙纸时,商家要求陈女士一次性付清货款,才同意贴。
    陈女士认为,这还没贴呢,就付全款,好像不太合情理。再一打听,发现别人订墙纸时,都会在协议上事前约定,先付款多少,施工时再付多少,最后结束时结清余款。陈女士认为,商家未事先将此项内容写明,不按规矩做事,明显就是想让消费者上当,提出退还预付金,遭拒。
    由于订单的约定对消费者十分不利,消协从中多次协商,最终,商家同意退还陈女士2100元预付款,余款490元作为商家订货损失补偿。据江都市消协负责人介绍,目前建材买卖大多靠一纸订单,约定不清,即使投诉调解也很难。消协建议,我市可否借鉴深圳、青岛等城市的做法,制定《建材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规范建材买卖行为,减少因事先约定不明而引发的消费“扯皮”现象。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良信息举报: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