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一建材城被夷为平地 未给任何补偿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0-12-30 来源: 海南特区报 评论 0 条

    新亚建材城未获赔偿遭人强拆
    海南天和实业公司、三亚富来益实业公司共同投资 5893万元修建了三亚友谊路、金鸡岭路,三亚市政府则以出让月川开发区南段261亩土地作为补偿,市国土局将位于月川一区南段面积为261亩的土地出让给天和公司。1994年11月29日,经三亚市城市规划局及时任三亚市政府批准,海南天和实业公司在该地块上建设临时建筑经营新亚建材城,建材城占地13 亩左右。
    今年(2010年)9月,三亚市政府将已出让给天和公司261亩土地中26.6亩建设用地使用权与拆迁安置捆绑挂牌拍卖,出让给上海嘉鹏置业有限公司海南公司。
    12月19日,未经天和公司同意,拆迁公司便将占地13亩的建材城夷为平地。
    开发商不知谁负责现场拆迁?
    12月21日,记者在三亚迎宾路月川桥东南侧工地看到,新亚建材商城已变成一片废墟,有两台炮机在现场施工。
    问拆迁工人,是谁让他们过来拆除的。工人让记者去找一名中年男子,称此人是工地负责人。当记者询问这名中年男子时,该男子表示自己是被雇来拆房子的,对“老板”是谁,他表示一概不知,随后借故避开记者。
    在废墟一旁,有多名工人正在搭建售楼处,一个简易房上挂有一条写着“25度阳光·咨询热线”的横幅。记者辗转找到该项目的开发商上海嘉鹏置业有限公司的有关人员。
    嘉鹏置业有限公司营销人员任晓辉接受采访时称,“25度阳光”项目所有程序都合法,此前上海嘉鹏公司通过公开竞标取得这块26.6亩土地使用权,由三亚市政府负责拆迁的安置工作,并向公司承诺在12月18日完成安置。当记者问及现场由谁负责拆迁时,任晓辉表示,拆迁安置由三亚市政府、月川居委会负责。
    月川居委会不愿透露个中缘由
    据河东区月川居委会林书记向记者介绍,“25度阳光”项目是三亚市政府通过挂牌出让土地,以2.06亿元的价格拍卖出让给上海嘉鹏置业有限公司,其中 1.5亿元为拆迁补偿安置费。根据要求,他们负责这26.6亩地内的居民拆迁安置工作,目前,该用地内的80户居民已经安置完毕。而对于该用地内天和公司的安置问题,林书记则表示并不归他们管,是该公司和政府之间的事情,而且房屋拆除工作也不由他们管。
    对于记者提出的谁在拆除房子、拆迁队是哪家公司等问题,林书记建议记者到相关部门了解。
    住建局对该项目拆迁尚未审批?
    来到三亚市住建局拆迁工作管理科了解情况。有关负责人表示,月川片区的拆迁安置是按照“月川模式”进行,即从安置到房屋拆除都由月川居委会负责,如月川居委会不上报,他们也不了解该项目的进展情况。该负责人称,住建局拆迁科没有收到任何关于该项目的拆迁申请审批报告,也不知道现场由谁来拆。
    海南天和公司负责人说,同在一块土地上,月川村民与外地人抢建的危房都能给予安置补偿,为什么公司合法报建的建材城就没有得到赔偿呢?该负责人表示将就此事诉诸法律。
    由于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他拒绝拆迁;为防止拆迁单位搞“偷袭式”拆迁,他花了2万多元在房顶四周安装了8个摄像头,每天安排家人轮流值守监控;为此他家的小楼被媒体称为海口“最牛钉子楼”。
    因为发现道客村旧城改造拆迁程序不合法,他和其他拆迁户一起将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告到了法院,并最终取得了胜利。但他依然认为自己并不是无理取闹的钉子户,他也支持政府推进城中村改造,只是期待政府以及开发商能依法办事,能给拆迁户一个合理的补偿价格。
    他叫林鸿祥,一个普通的海口市民。
    拆迁补偿不合理拒绝拆迁
    龙昆南路道客村部分地段改造项目,由于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拆迁工程陷于停顿。2006年4月,海南润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龙公司”)请求重新启动该地段旧城改造项目,海口市政府随后作出批复,同意其恢复拆迁项目。海口市国土资源局根据这一批复和海口市建设局的有关意见,于2007年1月作出《临时使用土地批准书》,批准润龙公司在海口市龙昆南路道客村地段改造项目其所拆迁范围内临时使用土地,土地用途只限于进行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使用期限为两年。
    由于拆迁工作未完成,海口市国土局于2009年1月作出《关于延长临时使用土地批准书期限的复函》,批准润龙公司延长使用一年。
    而林鸿祥家的小楼,正处于《临时使用土地批准书》所划定的临时用地范围内,属于被拆迁对象。道客村地段改造工程开展不久,就有人找老林谈过,由于房屋和土地的补偿价格太低,老林无法接受,因此拒绝拆迁:“道客村靠近龙昆南路,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这个地段的土地以及房价在海口算比较高了,土地市场价格每平米在6000至10000元之间,而他们给的价格才1000元多一点。拆迁条例规定,土地和房产应该按照市场价格来评估。”老林这样告诉采访他的记者。
    安装8个摄像头防“偷袭”拆迁
    尽管林鸿祥认为自己并非无理取闹的钉子户,但在海口龙昆南路道客村地段改造工程指挥部的一位工作人员看来,林就是曾经引发全关注的“重庆钉子户”的海口翻版。他告诉媒体记者说,林鸿祥的土地面积为112平米左右,而且是安置地,房子建筑面积将近200平方米,根据海口市旧城改造补偿政策和评估单位评估,林可得到60万元左右的现金补偿,而他要价比这高很多。另外,政府将为房主按照1∶1的比例安排安置房,价格参照政府指导价,房主也不同意。
    该工作人员认为,靠指挥部和业主谈判已经没办法解决问题了,只有等待上级部门行政裁决,相信政府会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和交代的。他强调说,道客村地段改造是经过海口市政府批准的,没有什么问题。
    就在林鸿祥和拆迁方为拆迁补偿的谈判陷入僵局的前后,位于拆迁范围内的一些住户和拆迁方就拆迁补偿达成一致后先后搬走,房屋也陆续被拆,只剩下林家这栋两层楼房孤零零地屹立在工地中间。
    “我周边的居民大部分都同意拆迁了,我家的房子就成了有些人的眼中钉,肉中刺。”林鸿祥对采访他的媒体记者说,自道客村地段改造工程启动以来,他家就不得安宁,多次遭到停水停电,水表被偷走,电线被割断,这些人为破坏,对他全家生活带来极大影响,却没有人承担责任。他多次向110报警,但派出所都以证据不好找为由,拒绝深入调查。
    为了防止拆迁方采取“土突袭式”拆迁,也为了收集证据,2010年6月,林鸿祥花了20000多元,买来电脑、电线、监控器等设备,给自己的楼房装了8个摄像头,全方位监控。装上摄像头后,他拍到了一次有人故意破坏电线的行为,已经提供给警方,还拍到了他父亲阻止工地砌围墙受伤的过程。后来发现,摄像头的分辨率偏低,他又换了几个分辨率高的摄像头。
    “在这方面花钱我一点不心疼。”林鸿祥对记者说,为了防止各种意外事故发生,他想了很多办法,装摄像头只是其中一方面。
    状告海口国土局指其滥用职权
    在对相关法律条文和政策做详细了解后,林鸿祥先后到海口国土、规划、建设以及拆迁办等部门了解有关情况,发现道客村地段改造工程从用地到规划以及拆迁许可等方面都存在违规行为。
    2010年7月,林鸿祥联合周边同样不愿接受拆迁补偿的10户人家将海口市国土局诉至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并将润龙公司列为第三人,请求法院确认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颁发给海南润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临时使用土地批准书》和《延长使用土地批准书》违法并给予撤销;林鸿祥同时还要求海口市国土局和润龙公司对其其购买和安装电脑、监控系统设备费等费用进行赔偿。
    林鸿祥等人认为,海口市国土局作出的上述两份文件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超越权限,滥用职权,直接和间接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由于在诉讼期间,拆迁方在拆迁范围内砌起了高高的围墙,且在拒绝拆迁的人家进出通道上挖出深沟,影响出行,因此林鸿祥等人在诉状中还请求法院判令海口市国土局和润龙公司在十天内拆掉所有围墙、工棚,恢复出入路口,修建所损坏的水泥路、下水道、路灯等公共设施。
    但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后认为,海口市国土局作出的上述两份文件是依法行政,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且海口龙昆南路道客村地段改造已经取得拆迁许可证,海口市建设局也已经发布房屋拆迁公告。最终以诉讼请求无理等由驳回了林鸿祥等人的起诉。
    法院判决称国土局违法行政
    林鸿祥等人不服这一判决,上诉至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口市中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确认海口市国土局作出的《临时使用土地批准书》和《关于延长临时使用土地批准书期限的复函》违法。
    法院方面认为,根据《海口市城市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市规划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并核发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临时使用手续”,可见规划部门核发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临时用地的前提条件。在本案中,海口市国土局在没有查明润龙公司不具备临时用地的条件(未取得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这一事实的情况下,就批准润龙公司临时使用土地及批准延期使用临时用地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明显违法。一审法院认为海口市国土局的批准行为主要考虑了道客村地段拆迁改造项目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但即便是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需要的行政程序亦应遵循,否则,润龙公司的临时用地行为是否会影响到城市规划将难以管控。
    至于林鸿祥提出的赔偿问题,法院方面认为,从其提出的赔偿项目和损失情况来看,其损失和海口市国土局批准润龙公司临时使用土地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可以另寻救济。对于林鸿祥等人提出的要求海口市国土局修建所损坏的水泥路、下水道、路灯等公共设施等诉求,法院则认为,由于公路等基础设施的损坏系润龙公司具体使用土地的行为所致,而非海口市国土局的行政行为原因造成,故上述诉求没有法律和事实根据。当然,由于海口市国土局被诉行为违法,润龙公司基于违法行政行为而临时使用土地修建围墙的行为如果侵害了林鸿祥等人的合法权利,海口市国土局亦应帮助他们、与润龙公司共同设法恢复土地原状,为当地群众提供生活便利。
    尽管法院支持了林鸿祥等人的诉求,但他并不认为据此就可以保住自己的房子,他同时还在打另外一场官司,诉讼请求是确认道客村地段拆迁项目拆迁违法,不过,对这一次的诉讼结果,他并不是特别的乐观。
    位于河西路的祥泰大厦是三亚市的第一批写字楼,2008年已被鉴定为危楼。围绕着这栋危楼的拆迁承包问题,近期业主单位海南双大集团和拆迁队之间的争执不断升级,曾出现开车堵路、跳楼要挟等局面(见本报11月13日报道),12月10日,双方再度发生争执,在三亚市新风派出所内调解时,拆迁队负责人邓良伟遭对方人员掌掴。
    拆迁引恩怨 双方协商无果埋祸根
    邓伟良告诉商报记者,祥泰大厦原属于三亚天域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天域公司),2008年7月天域公司和海南建硕拆迁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建硕公司)签订了祥泰大厦拆除合同。双方约定,大厦拆卸下的所有钢筋、门窗及废品都归建硕公司所有,建硕公司向天域公司返还23万元。建硕公司将这一工程层层转包,2008年12月,邓良伟等4人承包了拆除工程,但由于天域公司与大厦租户纠纷不断,导致拆迁工程延误。
    2009年9月,天域公司以拍卖的方式将祥泰大厦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海南双大集团,双方默认拆迁工程继续由建硕公司负责。2010年5月,双大公司办理好土地、楼房等产权过户手续。天域公司与租户的纠纷案亦已结案。拆迁工程重新启动。
    2010年9月28日,三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称三亚安监局)对祥泰大厦拆迁工程进行调查,发现拆迁队未经拆除许可便动工,现场安全防护也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遂要求拆迁队伍立即停工整顿,补办拆除许可。
    然而,仅仅在两天后,祥泰大厦便发生一起火灾。随后,三亚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下称三亚住建局)对建硕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的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已经过期。三亚住建局要求建硕公司马上停止在三亚的一切拆迁活动。在10月29日前提交有效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后,建硕公司方可启动祥泰大厦的拆迁工作。
    双大集团项目经理王忠瑜说,建硕公司并未按时提交资质证明,于是双大集团决定解除拆除合同,并于今年11月,找到海南安利鑫公司接手拆除工程。邓良伟说,他们已经向三亚市安监、房产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将拆迁工程施工实务交由具备资质的海口新家园拆迁安置公司负责。
    邓良伟说,工程队在承包工程的两年间,已经投入了100多万元,而且之前拿下工程时还花了120万元的“介绍费”,但是双大集团只愿赔60万元,这让他无法接受。
    纠纷升级 包工头派出所内遭掌掴
    自今年10月27日,双大集团向建硕公司发出解除合同并退场的通知后,双方的争执不断升级,就在今年11月12日,邓良伟还爬上顶楼,企图跳楼阻止新的拆迁队伍进场。
    12月9日下午,建硕公司再度来到工地,要求转运之前拆除的部分钢筋,其间与双大集团人员再发纠纷,并出现肢体冲突,三亚新风派出所随即出警,将双方带到派出所调解。
    由于双方就赔偿始终没能达成统一,双方在民警协调下,一直从下午2时许谈到晚上8时,8时30分左右,一张姓男子突然发作,在民警面前给了邓良伟两巴掌,随后被在场民警制止。双方的谈判就此不欢而散,伤者邓良伟当场向警方报案,张某随后被警方行政拘留。
    新风派出所民警并未向记者出示当场的监控录像,其介绍,由于双方属于经济纠纷,警方只能调解。但张某在派出所里打人,性质比较恶劣,将依法处以治安拘留。
    而据邓良伟的妻子介绍,之前双大集团就曾多次到工地要求他们退场,其仗着人多势众,推搡工人,甚至威胁动手打人。
    开发商摆宴答谢百余拆迁户
    开发商:村民配合拆迁,表示感谢

    海口一旧村改造项目开发商在安置楼开工之际,摆宴招待上百拆迁户,“因配合拆迁,以表答谢”。据了解,开发商此举在我省尚属首次。
    了解到,海口市墨客村旧改项目拆迁安置楼近日举行开工典礼,开发商在举行开工典礼的同时,在红城湖附近一家酒店专门摆上了10余桌酒席,而宴请的主角却是100余名拆迁户。记者在现场见到,平时很难聚在一块的墨客村拆迁户,团团坐在酒桌旁,举杯同庆。在酒宴现场一角,挂着“墨客村旧改项目和谐拆迁安置楼开工典礼”的横幅,开发商负责人挨个酒桌敬酒,对被拆迁户的配合拆迁表示感谢。据了解,拆迁安置楼可望在明年上半年完工,拆迁户将很快搬进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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