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省商务厅获悉,从2010年12月13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我省家电以旧换新旧家电回收指导价格正式实施。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是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具体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空调柜机220元/台)、电脑400元/台 。
据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家电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交售废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行为。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80%,省财政负担 20%。补贴范围是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凡在本省境内的拥有吉林省户口的个人和在本省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交售废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在购买新家电时可享受家电补贴。交售废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一致,但家电以旧换新交旧品种与购新品种并不要求一致。另外,家电以旧换新与家电下乡补贴不能重复享受补贴。
消费者可以登录吉林省商务厅网站商贸服务管理处网页,联系到政府指定的以旧换新的回收企业或者销售企业。可以通过打电话给回收企业,预约上门回收。上门服务人员将佩戴工作牌并出示证件,现场给付旧家电回收金额,开具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在交售旧家电1个工作日后,顾客到中标销售企业挑选新家电,选好后向销售企业出示家电以旧换新凭证。企业再按销售价格10%在销售时给顾客进行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规定上限,并由销售企业复印发票留存。如果顾客遗失以旧换新凭证,则不享受补贴。
此外,交售的废旧家电还需符合以下条件,电视机的外壳、显像部件、线路板等主要部件齐全,空调的机壳、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等主要部件齐全,冰箱机壳、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等主要部件齐全,洗衣机机壳、内胆或滚筒、电动机等主要部件齐全,电脑显示器、机壳、电源、主板、CPU、内存条等主要部件齐全。
“价格便宜了,是不是质量不能保证啊。”在采访过程中,许多消费者都有这样的疑虑。据了解,明年我省将严厉打击借家电以旧换新之名制假制劣、翻新废旧家电产品、坑害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如有发现,消费者可拨打12315申诉举报电话,有关部门将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并在媒体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