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装地板渗水 某知名装饰公司被判赔偿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10-1-11 来源: 扬子晚报 评论 0 条

核心提示:无锡市民张强夫妇购买了一套房屋,他们入住后,没想到,楼下邻居却发现自家天花板上出现水渍,张强敏感地意识到自家地板下面可能存在严重问题,撬开地板一看,张强大吃一惊,地板下面全是水,由此引发了他与装饰公司长达半年的纠纷。
    去年,无锡市民张强夫妇购买了一套房屋,他们入住后,没想到,楼下邻居却发现自家天花板上出现水渍,张强敏感地意识到自家地板下面可能存在严重问题,撬开地板一看,张强大吃一惊,地板下面全是水,由此引发了他与装饰公司长达半年的纠纷。近日,无锡市南长区法院审结了这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判装饰公司赔偿张强4.8万余元。
    去年9月,张强与无锡某知名装饰公司订立家装施工合同,当年年底,房屋装修完毕,今年2月,张强夫妇入住。今年5月,张强发现房屋有渗漏情况,即与装饰公司联系,该公司到场后撬开东房间地板,发现下面灌满了水,双方为漏水原因发生争执,最终张强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被告辩称,漏水是原告使用不当造成,与装修无关。审理期间,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所对该房屋的浸水原因进行司法鉴定,结论为:主卧卫生间的马桶给水三角阀连接接头存在渗漏;主卧卫生间的台盆给水、排水连接接头存在渗漏。
    法院认为,依法订立的合同合法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张强与装饰公司订立的装潢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依法成立。张强支付了全部的装修款,履行了自己的义务,现装饰公司安装的连接接头渗漏造成张强财产损失,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被告提出房屋的渗漏是原告方使用不当造成的,因被告未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故不予采信。虽然张强和装饰公司在施工合同中对保修期作了约定,且目前仍在保修期内,但修复任务须基于双方相互信任、配合的前提下才能完成,而本案原被告因装修质量问题产生争议并引起诉讼,被告对经鉴定后形成的漏水原因始终不予认可,双方缺乏相互信任和配合的基础,故本案中被告承担的责任方式以赔偿损失为宜。装饰公司做出赔偿后,考虑到拆除材料的再利用,可取回全部拆除材料。据此,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良信息举报: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