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沙发有3个"卖主" 出了问题找谁"讨说法"

无忧装饰建材网 www.51zsjc.com 2004-12-28 来源: 新民晚报 评论 0 条

       不知找谁“讨说法”

  上月29日,李先生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只实木布艺 沙发 并签订了合同,约定12月中旬送货上门。李先生当场付清货款并索要发票,营业员表示发票将随 沙发 一起送到,并再三让李先生放心。

  多次更改送货日期之后,送货人员终于将 沙发 送到,留下了送货单和质量跟踪服务卡,却没有带来发票。不得已,李先生再次打电话到商场,多次催促之下对方才送来了发票。

  可仔细一看,李先生没有了方向:这只 沙发 居然有3个“卖主”!家具买卖合同上的卖方为“迪安”,质量跟踪服务卡上写的却是“上海雅澜家具有限公司”生产的“皇族”牌家具,而发票上盖的又是“上海腾建贸易有限公司”的专用章。一旦 沙发 出现质量问题,李先生真不知道该找谁“讨说法”。

  经市消保委家具专业办公室调查,真相终于水落石出。原来,该家具展示厅真正的承包租赁单位是上海雅澜家具有限公司,该公司同时又代理深圳一家 沙发 厂生产的“迪安”品牌。当时李先生购买的是“雅澜”公司自己生产的布艺 沙发 ,事后消费者坚持要求开具发票,“雅澜”公司又借用“腾建”公司的发票开给了消费者。因此,出现了一只 沙发 3个“卖主”的怪事。

  使用说明“集体沉默”

  今年10月1日起,我国首部家具使用说明强制性标准开始实施,标准规定家具销售时必须附有《家具使用说明》,标明家具的品牌、型号、材料和涂料实际所含的有毒和放射性物质以及安装、使用、保养、安全警告、售后服务措施等内容。但是,这一强制性标准实施2个多月来响应者少,沉默的多,若非消费者要求,家具厂商很少主动提供。否则,李先生也无需为寻找真正的卖主而费尽周折。

  日前,市消保委家具专业办公室和市家具行业协会抽查了本市10家家具商场中的47家生产企业,其中全部执行这一规定的商场有名佳红木、吉盛伟邦、好饰佳等6家,占抽查商场的60%;执行这一规定的厂家有27家,占抽查厂家总数的57%。而在一些城乡结合部新开的家具大卖场,商场管理人员对推行这一标准无动于衷;有些厂家虽然提供《家具使用说明》但极不规范,生产日期、家具材质、产品型号等项目都是空白,营业员甚至可以当场填写;还有些展厅七八套家具共用一张《家具使用说明》,纯粹是为了应付检查而临时赶制的。

  使用说明应“一套一证”

  对于家具行业的“沉默”应对,有关人士分析,这是整个家具生产行业的“痼疾”在作怪。一是家具市场鱼目混珠的现象较多,有些厂家从国外引进生产线生产欧式风格的家具,以“进口”家具的名义销售就不愿标明产地;二是部分厂家“先天不足”,找几个民工、租几间民房就仓促上马,也不可能将真实情况“透露”给消费者。

  对此,市消保委指出,《家具使用说明》是家具生产合格的身份证,必须“一套一证”,随家具一起出厂,内容与家具实样相符。部分商家采取临时补救措施制作《家具使用说明》或“一证多用”的现象都是不允许的。家具厂家应认真填写《家具使用说明》,一旦消费者发现说明书内容与实样不符,厂方要承担欺骗消费者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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